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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江苏成人高考】复习资料-政治-精讲班-第二章:物质和意识

江苏成考帮 发布时间:2018-04-05 18:40:44


物质及其存在形式


第二章:物质和意识

 

掌握的知识点: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,物质的根本属性,物质和运动关系,运动和静止关系,承认相对静止的意义,时空定义及特征,劳动在意识产生过程中的作用,意识的本质,物质和意识的关系,一元论、二元论,世界统一于物质。这一章近几年很少出题,但并不意味着它不重要,可出选择题、分析题、简答题。

本章重要知识点剖析:

一、物质及其存在形式

(一)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

1三种唯物主义物质观:

古代朴素唯物主义:把物质归结为一种或几种实物,如金,木,水,火,土。(中国古代的五行说;“故天地成于元气,万物成于天地”)缺陷:朴素性,猜测性。

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:认为物质就是原子。如把原子当作是堆砌宇宙大厦的宇宙之砖。缺陷:机械性、形而上学性、不彻底性。

辩证唯物主义:认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。(恩格斯:物、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,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。)

列宁的物质定义: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,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,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,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、摄影、反映。

2、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意义:
   a.批判了唯心主义和二元论。(唯物主义物质观认为世界是客观实在的,是物质的,世界的本原是物质。物质不依赖于意识;意识依赖于物质从而批判了唯心主义和二元论)
   b.唯物主义物质观与
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。(不可知论认为物质是不能被认识的,而唯物主义物质观认为物质是能被认识的,从而与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。)

C.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。(把哲学物质范畴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概念相区别,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的缺陷。)

d.从实践中理解物质,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、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、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。

物质与运动

 

 (二)物质与运动,运动与静止,物质运动与时间、空间

1.物质与运动

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,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,它包括一切变化和过程。物质和运动具有不可分性。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性表现在:一方面,物质是运动的物质,没有离开运动的物质。这是因为,任何物质都包含内在矛盾,矛盾必然引起运动;物质通过运动而存在。另一方面,运动是物质的运动,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。这是因为,物质是一切运动的承担者。物质运动形式是多样的,它们互相区别,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。设想没有运动的物质,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世界观: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,是唯心主义世界观。

2.运动与静止

唯物辩证法认为,运动和静止是辩证统一的:

①运动和静止是有区别的。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,它包括一切变化。静止指事物的位置或性质未变的状态。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有重要意义:只有承认相对静止,才能区分事物,才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;静止是运动的量度和环节,不承认静止,运动无法衡量,也无法理解运动。

②运动和静止是相互渗透的。动中有静,静中有动。③静止是相对的,运动是绝对的。静止是一定时间、一定范围的静止,是运动的特殊状态,而运动是无时、无所不在的,永恒的。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,是形而上学世界观;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,会导致相对主义、诡辩论。它们都从不同方面割裂了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。意义: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,要把运动和静止、变革和稳定辩证统一起来,正确处理改革、发展和稳定的关系,在稳定中实现变革,通过变革实现稳定。

物质运动与时间、空间

 

3.物质运动与时间、空间

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。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,它的特点是一维性,即时间的一去不复返性和不可逆性。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,它的特点是三维性,即可以从长、宽、高三个方面加以度量。时间和空间具有不可分性。

物质运动和时间、空间的不可分性。表现在:一方面,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。物质运动总要经历久暂不同的时间,占有一定的空间或位置。另一方面,时间和空间离不开物质运动。时间和空间以物质运动为内容,它们的性质、计量都依赖于物质的运动,由物质运动所决定。时间和空间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、无限性和有限性。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揭示了时空特性随物质运动速度变化而变化,非欧几何和广义相对论揭示了时空特性随物质的形态不同而不同,进一步证明了时空和物质运动的不可分性及其相对性、绝对性。要反对否认时间、空间客观性的唯心主义时空观和形而上学的“绝对时空”观。

意义:一切以时间、地点、条件为转移;抓紧利用时间,充分利用空间。

4、规律及其客观性

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,是发展的必然趋势。规律具有客观性,它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。规律既不能创造,也不能消灭,只要条件具备,它就一定要发生作用。无论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,都是客观的。规律具有相对稳定性。规律具有必然性。规律具有深刻性。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的统一,它们互为前提。由于规律是客观的,既不能创造,也不能消灭,所以我们必须尊重规律,按规律办事。同时我们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。在认识世界时,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,我们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,才能透过现象认识、把握事物的规律。在改造世界时,我们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,根据实践目的的需要,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,从而限制和防止规律的有害作用,利用其有利作用。

二、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

(一)意识的产生、本质和能动作用

1.意识的产生: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,是社会历史的产物

意识是自然界长期高度发展的产物。列宁说:假定一切物质都具有本质上跟感觉相近的特性、反映的特性,这是合乎逻辑的。物质的反映形式发展的阶段是:

①非生命物质的反映形式,即机械的、物理的、化学的反应。其特点是改变自身的存在状态或转化为他物;非生命物质还没有产生需要,因此这种反映没有主动性。

②生物的反映形式,即生物的刺激感应性。其特点是实现自我更新,以维护自身的存在和发展;生物已产生了需要,因此这种反映表现出趋利避害等不同程度的主动性。

③动物的反映形式,即动物的感觉和心理。在动物的反映形式中,先后产生了各种感觉——视觉、听觉、味觉、嗅觉、触觉,以及知觉、表象、记忆和情感等,高等动物还具有初步的分析综合能力,具有动物心理,产生了意识的萌芽。

④人的意识的产生。人的意识具有社会性,它的本质是思维,以抽象的概念即理性形式为主要特征,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。意识是人特有的精神活动。

意识是社会历史的产物。在人的意识的原始产生中,社会劳动起了决定性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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